根据《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学校党委2021年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校党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4月14日起对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开展巡察,时间2周左右。
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对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四个落实”,着力发现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校党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由组长刘晓敏,副组长杨易,组员沈明元、王建慧、陆祺、陈斯斯、徐燕燕等同志组成。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实地走访调研、受理信访等方式开展工作,深入了解情况。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方面情况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地点:体化楼222室
意见箱地点:体化楼222室门前
联系电话:021-64328680(工作日)
电子邮箱:xxcb@shnu.edu.cn
特此公告。
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第一巡察组(代章)
2021年4月14日